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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经济统计资料 分 目: 次分目: |
广州市经济统计资料编制说明
一、经济统计资料包括以下几部分:
1.1990年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1990年广州市国民经济统计资料;
3.附录:香港主要统计指标;
二、本资料的地区范围均以1990年底为依据。“全市”包括市区和花县、从化、增城、番禺4个县;“市区”包括越秀区、东山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芳村区8个区。
三、有关指标及计算价格的说明:
1.本资料各项统计指标解释、计算方法均按国家统计制度规定。
2.社会总产值、国民收入、国内生产总值的实绩数及比重是采用现行价格(或称当年价)计算,但以上年为100的指数则是用1980年不变价计算的。
3.由于1990年转换不变价格,所以从1990年起本经济统计资料中,工、农业总产值均采用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但“以上年为100的指数”则是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以便与1989年资料可比。
4.本资料中的“国内生产总值”是采用西方口径,即包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警察的增加值在内。
四、本资料使用的符号说明:
“——”表示没有该项统计指标数据;
“”空格,表示有该项情况,但缺统计资料;
“…”表示数值很小,达不到计算单位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