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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七五”期间建设成就特辑
分  目:“七五”期间广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次分目:

改革企业体制,增强企业活力

    “七五”期间,广州市认真贯彻执行《企业法》和国家关于增强企业活力的法规,落实企业在产、供、销、人、财、物等方面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市各管理部门先后下放给企业50多项自主权。减少中间管理层次,全市30个行政性公司改为企业性经济实体。按照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的原则,全市企业普遍推行了承包经营责任制,有98.7%的工业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96.7%的商业企业实行了承包或租赁经营。企业创造的利润,在按承包合同规定的比例上缴国家后,剩下的部分留给企业,增强了企业自我发展的能力,有效地调动了企业发展生产的积极性。1990年全市完成工业总产值434.57亿元(1990年不变价),比承包前的1985年增长84.78%。

    企业内部配套改革不断深入。企业普遍实行了厂长(经理)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改变了过去企业党政不分、职责不明的状况,在企业内初步形成了厂长在生产建设、经营管理、技术开发中的中心作用;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实施思想政治领导和保证监督;职代会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新格局。改革企业分配制度,全市有1200多个企业实行了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在企业内部普遍推行了岗位工资、浮动工资、承包工资和计件工资等多种分配办法,初步做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改革人事、劳动用工制度,引入竞争机制,全市企业的厂级和中层干部普遍实行了聘任制,打破了干部职务终身制。部分企业开展了优化劳动组合,据对市属26个局、总公司统计,实行优化劳动组合的企业有355个,职工26万人。新招收的工人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共计12.5万人,打破了“铁饭碗”。

    推动企业结构调整,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七五”期间广州市企业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国内外市场的需求,推动生产要素向优势产业、优势行业和优势企业流动。共组建各类企业集团44家,部分企业集团实现了资产经营一体化;有89户优势企业兼并了103户劣势企业;有17户企业进行了股份制试点,其中东华股份有限公司已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七五”期间一批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素质有较大提高,计有399户被批准为省级先进企业,81户为国家二级企业,1户为国家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