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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社会、生活 分 目:民政 次分目: |
民政工作概况
1.基层政权进一步强化。全市81个镇有37 个增设了民政办公室,90个街道办事处设立了民政科或居民工作科。全市1322个居委配备专职干部2501 人,每个居委都配备专职治保主任。完成了全市镇负责人和村、居委干部的培训,举办了两期基层民政干部业务培训班(参加人数238人)。
2.优抚安置进一步改善。贯彻国务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全年兑现优待金527万元。调整了优抚对象的定恤和优待标准,增加幅度为26~30%。组织小组赴香港探望烈、军属。全年共接收退伍军人1847人,其中安置城镇退伍义务兵598人,开发使用农村有技术专长的退伍军人1084人;递补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45人。完成建房30279.4平方米,还建成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3.社会福利事业由国家包办转变为国家、集体、个人一起办,并开始从救济型向福利型转变,从单纯供养向供养与康复相结合发展。全市新建敬老楼(院)11间,芳村区已实现街街有敬老楼。全市有三分之一的街道形成以生活、医疗康复、文化娱乐、便民利民和家务劳动服务为内容的社区服务体系。全市社会福利生产总值2.8232亿元,利润2142万元。新办福利企业点档91个,安排残疾人就业617人。
4.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农村实行救济与扶助贫困户生产自救相结合。全市共发放救济款132万元,使15591户、69284人安全渡荒。
5.加强社会行政管理。一年来已登记发证的社会团体409个(其中全市性的152个,区、县的257 个)。殡葬火化率市区为97%,区、县30%,均比上年提高。倡办先人骨灰入土植纪念树共两批293具。配合有关部门对大批南下民工做好疏导工作,全年共收容1.77万人次,清查出违法犯罪人员115人。办理结婚登记55580对(其中涉外婚姻2961对)、离婚1617对(其中涉外婚姻57对)、复婚76对。
6.社会福利有奖募捐继续发展。共发售福利奖券1494万元,筹得福利基金3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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