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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审计、财政、金融
分  目: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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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收支执行情况

    1989年,广州市工商税收入49.72亿元,比上年增长19.11%;企业收入(包括国营企业所得税、调节税等)为负数6.66亿元,增亏2.54亿元,主要原因是价格补贴和企业亏损补贴增加;农业税及耕地占用税收入4176 万元,增长34.93%;其他收入1.08亿元,增长66.65%;国家预算调节基金缴人市库6510万元。全年征集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3.23亿元(不含中央企业部分),征收建筑税0.83亿元,推销国库券、特种债券1.82亿元,分别完成了中央、省下达的任务。

    全年财政总支出23.39亿元(不包括排污费和“以港养港”支出),比上年增长24.47%。其中基本建设投资支出1.82亿元,比上年减少24.22%;企业挖潜改造支出2.02 亿元,增长20.89%;科技三项费用支出3254万元,增长10.49%;农口事业费及支农支出1.15亿元,增长82.22%;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支出5.77亿元,增长13.47%(其中教育事业费支出3.07亿元,增长29.59%);行政管理费支出1.13亿元,增长24.63%;公、检、法支出1.05亿元,增长43.03%;城市维护费支出4.02亿元,增长39.47%;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4396万元,增长33.9%;价格补贴支出1.95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他支出2.99亿元,增长4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