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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城市建设、环境保护
分  目: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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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工作概况

    1989年,广州市城市规划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1.改进了规划设计方法和管理手段。一是实行开发用地的控制性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性土地利用规划,有定性、定量和引导空间艺术布局等特点,它使城市土地的开发利用与城市基础设施及城市公共、公益、生活服务等配套建设挂钩,有利城市建设与城市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二是实行建筑报建特许人制度。1989年4月实行至年底,已有“特许人”532人。实行“特许人”制度后,建筑报建工作,由过去建设单位报建改由设计单位“特许人”报建,简化了手续,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三是从1989年4月起,对规划、用地、报建和处理非法占地、违章建筑等业务实行公证手续。

    2.完善了城市规划。利用航空遥感片重新核定广州市的建成区面积为182.26平方公里;审定并经市政府批准了白云山绝对控制界线;完成了工业码头的选址、各小区规划道路及高速公路的定点定线工作和广花公路沿线的改造规划;编制了三元里旧领事馆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海珠区分区规划;对原总体规划划定的35块10万亩蔬菜地重新进行了调查核实,并按近期(5~10年)、远期(10年以上)、永久三级保护重新规定了20万亩蔬菜保护区;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已完成了调查、分析工作,并进入成果整理、编制阶段。

    3.较好地完成用地、报建案的审批和清理违章建筑工作。全年共划拨土地总面积1.57万亩,比上年减少41.2%,其中农田7525亩(高速公路和107国道用地占2682亩),山地1474亩,宅基地6210亩,其他地479亩。各类建设用地为:交通用地4744亩、工厂用地4138亩、仓库用地2681亩、住宅用地2068亩。全年共批出建筑总面积426.31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52.8%,其中批出住宅面积242.18万平方米,公建面积129.77万平方米,仓库面积16.57万平方米,厂房面积31.72万平方米,其他面积6.07万平方米。立案查处非法占地、违章建筑案共637宗,作拆除处理的68宗,没收处理的17宗,罚款处理的360宗。

    4.加强区规划土地管理工作。成立了白云、芳村和越秀区规划土地管理处(全市8个区除东山、天河、黄埔3个区外已有5个区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