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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农业
分  目:国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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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管理概况

    1989年,广州市属4县加强土地管理,继续保持耕地消长平衡。4县共批准建设用地4064亩,比上年减少66%,其中占用耕地2471亩,仅占国家下达的占用耕地指标的62%,减少69%。清理1987~1988年在建项目用地530 宗,处理停缓建项目用地3800亩,其中组织复耕近3000亩,收回土地使用权800亩。确保了珠江电厂、广州抽水蓄能电站等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全年省、市、县三级共筹集资金1345万元投入土地开发,已开发出农业用地7441亩;共查处违法用地452宗214亩,违法用地总数比上年减少753亩。在花县花山镇红群村完成了以实行宅基地有偿使用为突破口的加强农村土地管理的综合试点。继续加紧完成土地管理各项基础工作,市政府批准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正式实施并批准番禺、从化、增城3县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土地资源详查外业调绘全面完成;城乡地籍调查、测量工作取得进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申报、登记、发证工作已完成42%,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申报、登记、发证工作,番禺县完成90%,其他3县已全面铺开。进一步查清广州市土地后备资源并提出农用土地开发潜力报告,全市近期可供开发的农用土地后备资源为39.7万亩,其中滩涂面积18.3万亩,宜植果树山坡地19 万亩。

(岑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