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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法制
分  目:司法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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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工作

    1989年,22个律师事务所为政府及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139家,其中“三资”企业166家,政府部门10家。办理民事、经济诉讼案5928件,刑事辩护案2099件,非诉讼法律事务6341件,涉外法律事务1667件。律师业务收费比上年增长61.38%,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6亿多元。

    这一年,进行了律师工作改革。在市直属6个律师事务所推行了正、副主任选聘制和主任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了律师聘用制和律师岗位责任制,建立了《律师办案跟踪调查表》、《律师工作日志》和律师投诉电话。整顿了法律服务市场。取缔了服务质量低劣的广州白云信达追债公司和岭南债事取证所,确保了律师业务的正常开展。加强了律师涉外业务培训与对外业务交流。举办了5期涉外法律事务讲座,有1300多人(次)参加。派律师到外省以及香港、法国、新加坡、英国等地区和国家考察、学习,并订立了业务协作关系。

(王亚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