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工作
1989年,广州市人民调解工作以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为重点,调整充实了农村、城市街道和工矿企业的调解组织,现有基层村民、居民、厂企调解委员会3927 个、调解人员32204人。全年共防止非正常死亡事件81起、107人,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1730件,成功率达96.7%。人民调解工作对稳定广州大局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