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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法制 分 目:公安机关 次分目: |
出入境管理
1989年,全市共批准公民出境41898人,其中出国20613人(定居6579人,探亲7630人,自费留学6386人),去香港20809人(单程3398人,双程17411人),去澳门476人(单程127人,双程349 人)。还为参加“港澳游”的40559名居民签发了旅游证件;受理泰国、新加坡旅游申请1194人。经过广州或在广州逗留的外国人有26万多人次,其中持居留证在广州居留的外国侨民、留学生、教师、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常驻代表等共1458人。
广州市公安局在解放北路863 号设有外事科,负责办理在本市的外国人的出境、过境、居留、旅行等各项签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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