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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政治
分  目:群众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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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新发展

    1989年,广州市企业民主管理有较大的发展。至年底,全市企、事业建立职(教)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单位3931个,占应建制单位的91.6%。

    企业民主管理组织体系已基本形成,制度普遍建立,职权逐步落实。全市职代会职权落实、制度健全、活动正常的基层单位有1470个,占36.8%;职代会审议工作初步规范化、程序化的基层单位有2365个,占59.1%;实现企业、车间、班组三级民主管理的单位1385个,占35%,坚持每年一次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基层单位2305个,占64.7%;实行民主选举或推荐厂长(经理)的基层单位463个,占10.3%;在职代会上由厂长(经理)代表行政、工会主席代表职工签订“双保”合同的单位291个,其中实现合同的269个。

    企业民主管理的重点逐步转到深化改革,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上来。全年职工代表向职代会提出提案2.6万条(件),其中属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1.32万条(件),已付之实施的8179条(件)。民主管理的领域不断拓宽。除全民所有制企业普遍建立了职代会制度外,集体所有制企业,文化、教育、卫生、科研等事业单位,承包租赁企业,集团、股份制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等也相继以职代会或其它组织形式建立了民主管理制度。

(高清水)
黄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