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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改革
1988年初,市总工会成立了工会改革研究小组,草拟了《广州市工会改革基本设想》,根据《设想》,市总工会机关调整机构,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的制度和规定。1989年4月,市总工会制定了《广州市基层工会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确定广州重型机器厂、广州港口机械厂、广州油脂化学工业公司、广州中药一厂、广州第一橡胶厂、德昌茶楼和广州市第26中学等7个基层为工会改革试点。其中广州重型机器厂是全国总工会和广东省总工会的基层工会改革联系点。与此同时,全市区、县、产业工会也确定抓好44个基层工会改革试点。至年底,市基层工会改革取得了初步进展:一是理顺了企业党政工的关系,明确基层工会的主要职责,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二是加强了企业民主管理;三是认真履行教育职能,加强了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四是依靠会员办工会,形成了一支专、兼、群相结合的工会积极分子队伍;五是基层工会开展“双爱五创”活动,试点企业的“两个文明”建设有所发展。
广州市工会还在民主化建设方面进行了探索,市政工程公司等100多个基层工会试行“直选”的办法选出工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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