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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政治
分  目:广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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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管理

    近几年来,广州市认真实行市、区、街三级管理的原则,进一步理顺了各种关系。一是市各有关职能部门相应地把一些管理权限和审批权限下放给区,逐步理顺了市、区在市容卫生、环境保护、园林绿化、交通秩序、社会治安、市政设施、民政福利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各区也根据同样精神,向街道下放一定的管理权限,使区、街更多地承担日常、具体的城市管理工作,更好发挥市、区、街三级机构密切协作、综合管理的功能。二是建立区、街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和区、街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区长向市长签定了责任状,街道办事处主任向区长签定了责任状,做到每一级都明确职责、任务和权利。三是抓好越秀区这个作为城区综合体制改革的试点,除设立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在区法院内建立行政审判庭,以及建立街道财政所、工商所、房管所、环卫所等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外,还在经济建设和城市管理等其他方面进行探索,为全市的改革摸索经验。四是处理好区、街与驻在单位的关系。区、街主动为驻在单位提供服务,取得驻在单位对区、街工作的支持,有力地推动了共建文明街道,共建文明楼活动的开展,出现了军民共建、警民共建中山路的宝贵经验。

(市政府办公厅调研室新闻出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