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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广州概貌 分 目:投资环境日臻完善 次分目: |
投资软环境逐步改善
1.制定各种涉外经济法规和政策,适应进一步开放的需要。对外开放初期,广州致力于逐步完善各种涉外经济法规的建设。以后,又为形成适应于外商投资和经营的“小气候”而创造条件,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和《广州市鼓励外商投资的实施办法》方面制定了税收优惠、土地使用费、企业劳动管理、外汇管理、鼓励国内企业利用外资、鼓励开展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等配套行政规章。近年来,开始重视按国际惯例办事,简政放权,提高政府管理部门的办事效率,坚决制止乱收费、乱摊派现象,给外商投资企业以自主权,为外资企业提供一个较好的经营环境。
2.建立服务机构,方便外商来穗投资,维护外商合法利益。1985年初在东方宾馆成立了广州市对外经济贸易事务总汇。广州市政府集中了14个与外经贸有关的部门在一起办公,专门给前来广州投资和贸易的客商提供多方面的服务。1988年5月正式成立广州市外商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全市有关对外经济管理部门集中办公,统一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建设程序的申报和审批;监督对外开放政策和有关法规的执行情况;接受外商投诉,维护外商的合法利益。还成立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广州市分会,开展同世界各地的经济贸易组织和工商界人士的联系工作;组织出外展览及客商来广州办展览;发放广州市出口商品的产地证明书。开办了广州外资企业物资服务公司,为外资企业进口国外物资和提供国内物资;代理外资企业产品的出口及内销业务;代理外资企业申报物资计划、申领进出口许可证。成立广州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该协会是外商投资企业组成的民间团体,为外商投资企业服务,维护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定期向外资企业介绍各时期国家发展计划的要求和意见,调查了解外资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及提出建议,促进企业之间的交流和协作。以上机构,对广州投资软环境的改善都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