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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广州概貌 分 目: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 次分目: |
农村改革进一步完善
1989年,广州市农村改革主要抓了配套改革、稳定政策和加强服务等工作。
适当调整土地,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全市农村上年不少土地承包到期,有关部门通过认真分析土地承包后出现的新情况,开展调整土地,完善承包责任制的工作。这次土地调整,本着自愿的原则,采取统一规划、成片种植、有偿承包的办法,完善土地承包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加强了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各区、县、镇恢复和健全了农村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加强合同管理工作,不少村、镇组建了经济合同鉴证、调解、仲裁组织,维护了合同双方的权益。
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农村商品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已初步建立市、区、县、镇和村的农村商品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稳定发展农村适度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特点,为了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全市农村发展了适度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有关部门本着自愿互利和循序渐进的原则,引导部分土地向种养大户适当集中。
稳定和加强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少的自然村和行政村都分别建立了经济社和经济联社,壮大了集体经济的力量。这一年,村、队两级集体经济比1980 年增长5.4倍,促进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市郊有14个村试行了合作经济股份制,对集体资产的完好和增值起到了良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