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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搞活固定工制度试行方案》的通知
(1988年5月31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市计委、市劳动局关于《广州市搞活固定工制度试行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搞活固定工制度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劳动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它将竞争机制引入企业管理,对增强企业活力,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有重要的意义。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试行方案”的要求和步骤,选择若干单位,作为试点。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后,再逐步推开。对试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劳动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