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发展农垦企业若干问题的决定》的通知
(1988年3月14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发展农垦企业若干问题的决定》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市国营农工商联合总公司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