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地方口岸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1988年3月11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驻穗有关单位:
现将《广州市地方口岸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照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望及时向广州市口岸办公室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