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1988年3月15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广州市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暂行规定》业经广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望及时向广州市经委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