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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1989年3月16日在广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我受广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

    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闭会以后,常委会根据大会的各项决议,制定了换届后的年度工作要点,在上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基础上,主要进行了下面各项工作:

一、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开展了执法大检查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执法大检查的要求和上届人大常委会的部署,本届人大常委会继续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执法大检查列为一项主要工作。这次执法大检查,经过基层单位和执法部门普遍自查、各系统和全市重点抽查、进行整改和总结三个阶段,历时八个月,是我市历次执法检查中检查范围最广、内容最多、时间较长的一次。在检查过程中,常委会分别听取各系统和各区、县人大常委会的自查情况汇报;并组织了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各工作委员会和“一府两院”有关人员参加的7个检查组,到69个执法单位重点检查了地方组织法、刑事诉讼法、经济合同法、土地管理法、食品卫生法等12个国家法律和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条例等5个地方性法规的执法情况。常委会第三次和第六次会议先后听取、审议了各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情况汇报和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执法检查总结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这次执法大检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使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增强了法制观念。不少单位和部门通过自查吸取了因不重视法律造成经济损失的教训,主动检查了过去没有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的情况,重视了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市属个别县的开发区未经批准扩大非农业建设用地的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行为,经检查发现后,及时得到纠正。二是采取措施,改进执法工作。各执法部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法制机构和法律服务网络的建设、完善监督和管理的规章制度以及执法人员的培训等各方面,改善执法活动,提高执法效果。一些单位为使有关法律更好地实施,制订出各项管理制度和监督办法,公诸于众,让群众监督执行。三是纠正了一些违法事件和解决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许多单位对检查出的问题,都注意及时研究纠正。全市法院系统抽查了3390件各类案件,对其中办案质量有问题的一些案件,分别按审判监督程序作了处理。四是促进了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尤其是难度较大的农村普法工作,去年进度较快、质量较好,市属四县都基本完成了普法任务,为我市全面完成五年普法规划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从这次执法大检查情况来看,我市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总的情况是好的。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一些部门和某些工作中依然存在,以罚代刑、多头执罚的现象亦较为突出,这都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以解决。

    通过这次执法大检查,还为研究完善法制、制订地方性法规、规章提供了情况。不少执法部门为更好地执行法律,根据执法工作中需要从法律上解决的问题,提出了制订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意见。根据我市法制建设的需要,常委会经与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多次磋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后,初步制定了五年地方立法规划。其中包括法制、财经、城建、教科文卫、农村、华侨宗教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18个,市人民政府计划提请常委会审议的重要行政规章16个。根据规划的安排,常委会已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广州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定》,由市人民政府公布施行。这个规定,对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活动中正确调节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发挥积极的作用。

    常委会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讨论的行政诉讼法、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国家预算法和省人大常委会交付讨论的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实施法律监督工作条例、青少年保护条例等25个法律、法规草案、调查提纲,分别组织了座谈讨论和调查研究,提出了修改意见和调查报告。

二、在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中加强监督工作

    为贯彻中共中央十三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常委会于去年10月下旬专门召开了第四次会议,认真学习了三中全会的决议,常委会全体成员一致拥护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指导方针、政策和措施。在听取了市人民政府作的《关于我市贯彻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报告》后,经过认真审议,作出了《关于在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中加强监督工作的决议》。

    常委会根据上述决议和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民主法制维护安定团结保障改革和建设顺利进行的决定》的要求,进行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监督工作:

    (一)通过开展执法大检查活动和听取审议有关执法情况的汇报,作出相应的决议,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在我市的遵守和执行。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听取市公安局关于我市社会治安工作的情况汇报后,作出了决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加强对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继续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进一步搞好社会治安,保障我市整治经济环境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对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常委会委托财经工作委员会定期听取市财政局关于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的汇报,常委会及时审议批准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的部分变更,并在决议中要求市人民政府加强税收、财务管理,组织好财政收入,严格控制财政支出,重视对区、县财政增收资金使用方向的指导、监督和注意按有关规定使用好预备费。

    (三)对压缩固定资产投资、整顿流通领域混乱现象方面进行监督。常委会委托有关工作委员会,对我市清理整顿公司和清理固定资产投资在建项目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并在常委会主任会议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有关情况的汇报,支持市人民政府采取的各项措施。常委会还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和工作委员会委员对我市肉菜市场、粮食市场和物价管理部门进行了视察,派出办事机构部分领导成员和工作人员组成了三个物价检查指导小组,参加了全市物价大检查工作。去年底,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金融面临的情况和金融体制改革、股票债券管理等方面的汇报,支持市人民政府制定筹集资金、调整信贷结构、加强现金管理的对策。

    (四)对国家机关为政清廉进行监督。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关于1988年几项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我市审计机关在维护财经法纪方面发挥的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支持市审计机关对违反财政法纪的问题进行审计监督。

三、认真审议人大代表议案,决定一些重大事项

    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共举行了7次会议,审议了36项议题,作出了17项决议、决定。

    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交付常委会审议的代表议案有《我市(医疗)急救工作急待加强》、《充分发挥我市华侨、港澳同胞众多优势,为加快发展外向型经济服务》、《关于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严格依法办事》、《大力支持番禺县围垦开发》和《必须真正重视教育,保证教育事业发展》等5项,除第5项议案尚待国家有关教育改革方案下达后,进一步制定实施方案再作审议外,常委会已分别在第三至六次会议中,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出办理上述4项议案的实施方案。在审议各项议案前,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都同有关部门联系,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对政府的实施方案提出初审意见。常委会会议认真审议后,均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对这些议案的办理,市人民政府首期已拨款4百万元建设市急救指挥中心和购置指挥系统的设备;决定1989年再拨款800万元,作为落实侨房政策的专款;为支持番禺县的围垦开发,市各方面投入的近1100万元已全部到位。常委会还对上届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加强市带县工作、治理海珠涌、解决人平居住面积2平方米以下的职工住房困难等各项议案实施方案,进行了检查督促。从检查的情况看,市带县工作和海珠涌的治理已初见成效,2平方米以下住房困难户问题,至去年底已安排解决了4012户,今年将继续加紧解决。

    常委会还讨论、决定了一些重大事项。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汇报,并作出了决议,重申在广州市的一切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居民,都要严格执行《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以确保按照城市总体规划搞好城市建设。常委会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与新西兰奥克兰市建立友好城市》、《关于建立广州环卫工人节》两项议案,分别作出了决定,同意我市与新西兰奥克兰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决定今后每年10 月26日为“广州环卫工人节”。常委会主任会议还听取了市人民政府有关我市粮食供应、社会治安、卫生防疫、基层政权建设、住房制度改革和落实民族宗教政策等方面工作的汇报。支持市人民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加强粮食管理,抓紧住房制度改革,敦促有关单位退回挤占的宗教、少数民族房产,落实民族宗教政策等工作。

    换届后,常委会及时召开会议,决定任命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43名,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32名。人事任命工作进行了一些改进,首先举行预备会议,分组审阅被提请任命人员的简历、主要表现,进行充分酝酿,然后再召开正式会议进行审议。审议前,被提请任命人员到会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提请单位对被任命人员逐个介绍其简历、主要表现和任命理由;表决方式改举手表决为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任命后,常委会对被任命人员举行了颁发任命书仪式,会上,中共广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长讲了话,对被任命人员提出了增强国家观念、法制观念和群众观念,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要求和希望。这次人事任命,注重了被任命人员的合理结构、群体素质和从政能力,有利于从组织上保证本级国家机关工作的开展。常委会还任命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名,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9名,和本级国家机关的其他工作人员100名,依法补选了赖竹岩和杨资元为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四、做好联系人大代表工作,为代表参政议政服务

    换届以来,常委会注意围绕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审议代表议案实施方案,以及讨论、修改一些法律、法规等方面,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为代表参政、议政服务。部分代表参加了各委员会组织的专题调查、专题座谈活动,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一些代表在常委会审议有关问题时,列席了常委会会议。在执法大检查中,有119位代表参加了这项检查活动。代表们肯定了我市执法工作的成绩,对存在的问题和加强今后执法工作,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为做好召开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准备工作,常委会除提前一个月把几个主要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发给代表征求意见外,还组织代表对本级国家机关执行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决议和各方面工作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和委托区、县组织视察。视察活动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视察、评议工作、酝酿议案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还以召开座谈会、访问群众等形式直接听取群众的意见。通过组织代表视察,使代表更全面地了解市情民意,为代表参加和开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履行法定的权利和义务提供了条件。

    换届以来,常委会共收到代表来信79件。常委会各办事机构重视处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督促市各有关单位认真办理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如代表来信反映中山大道交通事故严重,常委会结合办理议案督促市公安局抓紧解决。市公安局采取了严格车速监测、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在重要路段增加设施等措施,使中山大道交通事故有了明显下降。此外,常委会还坚持不定期向代表发送《通讯》、《会刊》及有关资料,及时通报常委会的工作、活动信息。

    上述这些联系代表的活动,一方面为代表履行法定的权利和义务提供了条件,使代表的意见、要求得到直接的反映;另一方面,增加了我市国家机关工作的透明度,接受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有助于改进国家机关工作,克服官僚主义,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五、抓好常委会自身建设,改善和加强机关工作

    本届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过半数是新选进的。为了从思想、工作作风和方法上适应人大工作的需要,常委会首先组织了学习。在常委会第一次、第三次会议上,全体成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及有关人大工作文件,进一步明确人大工作的性质、地位、职权和任务。通过学习,增强了荣誉感、责任感和做好人大工作的信心。

    换届后,常委会对各工作委员会进行了重新组建、任命,常委会大部分委员直接参加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活动,较好地发挥了作用,加强了常委会的工作,提高了常委会会议的质量。

    在基本制度建设方面,常委会已审议通过了《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的办法》,对常委会会议的召开、议案的提出、听取和审议议案以及质询、发言和表决等民主议事程序,对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的范围、程序和方式等,依法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常委会组织草拟了《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在广泛征求全体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后,经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讨论修改,决定提交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已经提交常委会讨论,现正在进一步作修改;关于加强监督工作等条例、办法正在草拟中。

    调查研究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工作方法和首要程序,也是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换届以来,常委会围绕需要审议的重大事项、代表议案的有关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尤其是当前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共组织专题调查研究36项,为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和改进各方面工作提供依据。常委会注意机关廉正办事,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了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的学习。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等办法,逐步提高人大工作的透明度,同时更好地接受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去年十一月,常委会召开了第五次市、区、县人大工作座谈会。会议围绕贯彻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和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交流和探讨了人大监督工作的经验和问题,提出了《关于加强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研究了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性质、目的、指导思想、范围和内容、形式和程序以及法律责任等有关完善人大监督职能的问题。这次会议,得到了中共广州市委和各区、县委的重视和支持,市委和各区、县委书记出席了会议的总结大会。朱森林同志与各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专门进行了座谈,听取意见,在会议结束前作了重要讲话,对市、区、县人大常委会在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中的工作提出了希望;同时,要求各级党委积极支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市、区、县人大常委会的办公厅(室)以及各工作委员会也加强了联系,经常互通情况、交流经验,或共同调查一些重大事项,研究、修改一些法律、法规草案和对一些专门问题进行探讨。

    此外,常委会还派出负责同志参加了全国计划单列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广东省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和中南六省(区)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共同探讨完善人大常委会各项职能,加强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和建设等问题。

    各位代表,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在省人大常委会和中共广州市委的重视、支持和关怀下,在人大代表、全市人民的监督和各区、县人大以及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依照法定的职权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监督工作还不够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抓得还不够紧,联系代表还不够广泛,调查研究工作还不够深入,办事机构也不够健全。这些问题,都需要今后努力解决。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要继续贯彻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的指导方针,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监督职能,密切与人大代表和群众的联系,加强调查研究和自身的建设,为维护我市的安定团结,保障我市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和各项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作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审议。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竹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