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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经济统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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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经济统计资料编制说明

    一、经济统计资料包括以下几部分:

    1.广州市统计局关于1988年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

    2.1988年广州市国民经济统计资料;

    3.广州改革、开放十年来国民经济主要指标;

    4.解放以来广州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

    附:香港主要统计指标。

    二、本资料(含改革开放10年来主要指标)的地区范围均是以1988年底为依据。1988年1月广州正式划出清远、佛冈、新丰、龙门4个县,所以1988年的统计资料中,“全市”包括市区和花县、从化、番禺、增城等4个县。“市区”仍按原地区范围包括8个区。“市属”是指隶属关系,即市属系统。

    三、由于1988年本市地区范围有变动,本资料中所有“以上年为100的指数”均按现地区可比口径进行计算。

    四、有关指标的计算价格:

    1.工业及农业总产值(含工农业总产值)除注明采用现行价格(或称当年价格)计算者外,均采用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

    2.社会总产值、国民收入、国内生产总值的实际数及比重是采用现行价格(或称当年价格)计算,但“以上年为100的指数”则采用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

    五、本资料各项统计指标解释、计算方法均按国家统计制度规定。本刊过去曾先后将主要指标解释刊登过,请自行查阅。

    六、本资料采用的符号:

    “——”表示没有该情况发生;

    “ ”表示有该情况发生,但缺资料;

    “……”表示数值很小,未达到表列要求的计算单位。

(广州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