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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社会、生活
分  目: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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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登记管理

    1988年4月中旬成立广州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公室。往后,区、县也相继成立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公室。6月,市社团登记管理工作全面铺开,对于历年来成立的社会团体,除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及机关、学校、军队、企事业单位中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成立,其活动范围仅限于单位内部的团体外,其余均列入摸查登记范围。凡是符合规定要求的,经市或区县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公室批准,给予办理登记,发给“社会团体登记证”,其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至年底,市社团登记管理办公室接受申请登记的全市性社团有246个,已发证的105个;各区、县已办理发证的区、县性社团有6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