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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社会、生活
分  目: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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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民政工作概况

    1988年,广州市民政工作有较大发展。

    1.继续抓好基层政权建设。落实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解决了城乡结合部的行政管理问题;举办了4期乡镇长培训班;新建了5个镇和2个街道办事处,3个乡改为镇。全市农村已实行镇建制的有81个。为加强街道居民委员会建设,市政府对作出成绩的100个居委会、250 名居委干部进行表彰,给从事居民委员会工作15年以上的干部颁发了“荣誉证书”。各区、县还开展了创先进村委会的活动。

    2.大力发展城乡社会福利生产和福利事业。社会福利企业从上年768间发展到842间,连同私营福利企业、残疾人个体户,就业人员达7000多人,占有劳动能力残疾人员总数的88.3%。福利生产总产值(含营业额)1.85亿元,利润1806.82 万元。新建了1座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大楼和12间敬老楼(院),共增加床位280张。有2个镇和16条街道实现了“三个一”(一个敬老院、一个福利厂、一个福利基金会)。城区开展了社区服务工作,街道(含居民委员会)设老人活动场所105 处、精神病人工疗站18个、康复中心6个、看护组816个、拥军优属服务组1100多个。一个以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困难户为重点的服务网络正在形成。

    3.优抚安置工作在改革中发展。一是发动社会力量开展了“企业技术支边”,从生产、设备、信息技术上支持部队发展生产经营;二是退伍安置工作由开发使用发展为征兵、服役教育、安置“一条龙”,全市接收安置退伍军人1521名,“两用人才”开发使用率达到82.8%;三是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进度快,全年接收安置210人,并对第三批的500人发出了通知书。

    4.做好农村救灾救济工作。1988年广州市农村没有发生大的自然灾害。民政部单列60万元,市拨给救济款10万元,救济了困难灾民1万多户、3.71万人。扶持8600户困难户发展生产,使7100户摆脱了贫困。农村“五保户”有60%实行了镇统筹供养办法,基本生产得到了保障。

    5.完善社会行政管理工作。新开展了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工作,对部分社会团体进行了审查和登记。坚持执行以火葬为中心的殡葬改革方向,市内8个区火化率达到95%,比上年提高4%。同时,试行了将先人骨灰撒向大海的殡葬形式。依法加强了婚姻登记工作的管理。收容遣送流浪乞讨人员比上年下降了0.089%。在流浪乞讨人员中,审查出各类刑事罪犯110人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6.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收到效果。共筹得福利基金842万元,已拨出200万元立项资助兴建5个社会福利项目。

(张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