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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教育事业
分  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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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分级管理办学体制进一步完善

    1985年,白云区、花县率先实行了县(区)、乡(镇)、村三级办学,分级管理学校的体制。即县(区)管完全中学、职业高中、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镇(乡)管初中和中心小学;村管一般小学。上述管理体制已在全市农村地区落实并进一步完善。各区县普遍下放学校行政管理权、人事管理权和财政管理权。有的区县还试行了校长负责制和教师聘任制。

    分级管理办学体制,调动了乡镇干部、群众办学的积极性,在实施普及9年制义务教育中发挥了作用。两年多以来乡镇已建校舍34.14万平方米,新增学生席位9.62万个。1987年市8县4区用于发展初中教育3762.8万元的基建投资中,乡镇及群众投资就达2692.8万元,占总投资的71.6%。此外,学校管理更为灵活、细致,进一步稳定了教师队伍。

(陈锦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