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年鉴 前一篇  后一篇

类  目:工商行政管理、物资管理
分  目:工商行政管理
次分目:

加快集市建设

    1987年,广州城乡共有各类集市420个,比上年增加29个。全年新建、扩建、改造市场69个,建设面积14.3万平方米,建设投资2599万元,比上年增长12.17%,相当于前6年投资总额的57%。现在,一个初具规模的多形式、多功能的集市市场体系已开始形成。

    广州市集市是在坚持集市管理统一政策、领导、管理、收费标准的原则下,实行自建与联建、自筹资金与社会集资相合的方针。采用7种方法:(1)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在地方财政中给予一定的拨款;(2)争取有关部门支持,临时划给土地,或在水面建市场;(3)发动国营、集体、个体、农民集资建市场,集资者优先安排摆卖;(4)与区、乡合作建市场,建成后在市管费收入中提取部分给对方作经济补偿;(5)当地单位结合职工福利设施,出地、出资建市场;(6)利用原有市场或自征土地,由外单位出资统建,建成后按协议分配共同使用;(7)银行贷款。

    集市建设的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市场脏乱现象,使集市贸易变为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具有一定服务设施的新型市场。在布局上,已实现闹市中心及边缘地区、新建居民区都有集市,农村县城有中心市场、区镇有较大规模的市场,乡级市场更加普遍;在结构上,有农副产品贸易、综合性农副产品批发、专业性农副产品批发、日用小商品、花鸟等16种类型;在形式上,大、中、小型相结合,早市与夜市并举,构成了一个开放型的商品流通网。全年集市成交总额达21.9亿元,比上年增长30.2%;连续3年居全国10大城市之首。

(邹雯衍)

    

    

广州市米市路农副产品市场吸引外国友人前来参观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