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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农业 分 目:国土管理 次分目: |
国土工作概况
1987,广州市国土管理部门继续对市属8县的非农业用地进行清查,对其中6.45万宗,1.28万亩违法占地案件分别作出了罚款、拆除、复耕等处理。同时,全面开展土地资源详查工作,以及勘定土地权属界线、调处土地权属争议工作。经调查,全市共有各类土地山林权属争议449宗,已协商解决了205宗。此外,还在花县进行了编制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试点工作。
这一年,国土管理主要做了以下三项工作:1.建立和健全了市、县、乡镇国土机构,配备专职干部近400人,实现了统一管理的体制。2.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相结合的手段管理土地。市、县、乡镇分别制定了《市属县征用划拨土地暂行规定》、《县土地管理实施细则》和《土地管理乡规民约》;对非农业建设用地实行指令性指标控制。全年共向8县下达国家建设、乡镇企、事业和农村建房用地指标6068 亩;征收垦复基金200多万元,加强了土地利用监察工作,查处违法占地案件82宗,非农业建设用地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全年各项非农业建设2342宗,共占用耕地4855亩,仅占国家下达用地指标的80%,占全年用地总量的51.1%,比上年减少52.4%。3.实行开发、整治、保护全面管理。对土地后备资源进行了全面调查,制定了开发土地后备资源的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并支持集资开发,新增耕地1.23万亩,第一次实现了年度耕地数量扭减为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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