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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农业
分  目:国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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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完成综合农业区划

    广州市农业区划委员会经过近2年的调查、研究、论证,已完成了《广州市综合农业区划》的统编工作,为制定近、中期、长远的农业发展规划,建立城郊型农业,提供了科学依据。

    《广州市综合农业区划》把全市郊县划分成12个具有不同特点和优势的农业区:1.近郊平原菜、果、花、牧、渔区,总面积2249.83平方公里;2.近郊台地丘陵果、蛋、奶、风景林区,总面积501.22平方公里;3.中郊禺南三角洲蔗、稻、渔、牧区,总面积1011.56平方公里;4.中郊增江平原稻、花生、猪、禽区,总面积588.68平方公里;5.中郊清南平原稻、花生、蔗、猪、禽区,总面积991.80平方公里;6.中郊从化盆地、增北丘陵荔枝、稻、牧、林区,总面积1364.85平方公里;7.中郊潖江盆地丘陵稻、经作、禽、畜、果、林区,总面积1373.23平方公里;8.龙门东南盆谷山丘粮、经作、禽、畜、林区,总面积1674.65平方公里;9.南昆山水源林、牧区,总面积1766.96平方公里;10.东北部青云山地林、粮、牧区,总面积2860.2平方公里;11.滨江中游丘陵山地水保林、粮、牧区,总面积1356.95平方公里;12.清北石灰岩山地水保林、粮、旱作、牧区,总面积770.8平方公里。同时,对各农业区的发展方向和各类农产品基地的建设作出了具体论述。

(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