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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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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防空工作

    广州市人民防空委员会正式成立于1950年12月,朱光市长兼主任;1953年12月防空日常工作转由公安部门负责,并在市公安局设防空处,承担全市人民防空业务;1969年6月成立广州市人民防空领导小组,同年11月成立市防空指挥部;1972年,市防空指挥部改为市防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民防空的日常工作;1982年4月,市人民防空领导小组改称广州市人民防空委员会至今。现任委员会主任为朱森林市长(兼任)。

    广州市人民防空工作的发展,大致经历了4个阶段,第一阶段:1953年11月以前,人民防空工作处于初创阶段,主要任务是负责发放防空警报,局部开展防空常识宣传,协助各区开展救护训练等。第二阶段:1953年11月第一次全国人防会议召开以后,遵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方针,建立了各级人防组织机构,有计划、有组织地修建、改建广州市的防空工事和防空地下室,成立了各种防空专业队,建立了较完整的防空通信网,在人民群众中普及防空常识教育。“文化大革命”期间,人防工作一度受到破坏。第三阶段:1971年第二次全国人防会议后,广州市人防工程建设的重点转到修建人口稠密区就近掩蔽的工事上,构筑了各类不同结构的地下坑道和疏散干道。第四阶段:1978年后,广州市人防工作贯彻第三次全国人防会议制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平战结合、质量第一”的人防建设方针,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平战结合上,集中财力、物力修建大型的平战两用工事,并充分利用已建工事和人防设备设施为生产、生活服务。

    1987年,广州市人防工作以党的改革、开放、搞活方针为指导,从临战状态走上长期准备、稳步发展的轨道,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进展。

    使用平战结合工事,为搞活经济提供有利的条件。1987年,全市使用平战结合工事占工事总面积的31.47%,比上年增长4.47%。这些工事主要用作旅店、商场、仓库、教室以及文娱活动场所等,年营业额6000多万元,纯利润221万多元,安排就业1400多人。

    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结合基建修建的防空地下室比上年增长1倍多,同时制订了《广州市人民防空工程和使用管理规定》,为开发利用人防工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提供了法律依据。

    通信警报建设不断完善。建立了有线、无线通信网;更新原有设备,提高平时和战时的通信保障能力。在人口稠密区,警报音响复盖面进一步扩大。

    组织指挥工作。组建了防化、通信、抢险抢修、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各种人防专业队伍,拟订了广州市及市属各区防空袭预案等。

    人防宣传教育工作。摄制了《花城洞天游》专题电视录象片和核武器、化学武器、生物武器的性能及其防护3部电视片;编印图片、画册和人防简报,报道人防建设动态、经验及成绩;在部分中学开展人防常识试点教育等。

    1986年,广州市被广州军区人防委授予“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先进城市”称号;1987年,国家人防委授予广州市“全国人防建设平战结合先进城市”称号。

(市人防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