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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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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武装委员会

    广州市人民武装委员会是于1953年根据中共中央的决定成立的。它是市委属下的领导人民群众武装力量的专门机构。由市委书记兼主任,成员由党、政、军、群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主要任务是:研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军委和上级军事机关有关民兵、兵役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指示,并结合本地情况,研究解决民兵、兵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贯彻有关兵员动员和转业、退伍战士安置工作中的方针、政策;保证人民武装建设任务的完成。“文化大革命”期间武委会被取消,至1979年7月恢复。武委会办公室设在广州军分区司令部。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森林为现任武委会主任。

    武委会成立以来共召开了19次全委会议。在1987年12月召开的第十九次全委会上,军分区和民政局负责人分别报告了一年来民兵、兵役工作情况及军、烈属优抚工作、退伍军人安置和开发使用情况。武委会主任朱森林和副主任赖竹岩讲了话,要求深入开展“征兵、共育、安置工作‘一条龙’活动”,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在巩固提高中求发展;深入进行《兵役法》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法纪观念;进一步研究解决军、烈属优抚工作,实行城市以区、局,农村以乡、镇或县统筹解决优待金的平衡负担;加快落实联合集资筹办市民兵、预备役部队的训练基地建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