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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法制
分  目: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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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贯彻《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于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广州市公安机关与司法、宣传、教育、新闻等有关部门配合,广泛开展对新《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市民的法制观念。各级公安机关全年收到检举揭发材料2000多份,约1000人主动向公安机关坦白交代违法行为。

    市公安机关全年共查处治安案件24712宗,处罚了44730人。对于少数不服裁决提出申诉或诉讼的案件,均按《条例》规定作出恰当处理。

(黎炳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