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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法制
分  目: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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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

    1987 年,广州市共有公园、影剧院、舞厅、音乐茶座、游泳场、溜冰场、电子游戏室、录象放映室、桌球室等公共娱乐场所1530间(处)。市公安机关依法对这些场所实施治安管理和监督。对经营中违反治安管理有关规定者,公安机关依法执罚。全年有2间舞厅、1间电子游戏室被工商部门取消营业执照;3间舞厅、5间电子游戏室被依法责令停业整顿。

(文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