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年鉴 前一篇  后一篇

类  目:法制
分  目:公安机关
次分目: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987年,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5月,召开了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验交流暨表彰大会,首次表彰了66个先进集体和128个先进个人。同时,建立了以清远县沅潭镇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的联系点。12月,市在沅潭镇召开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现场会,推广了该镇的先进经验。

    2.开展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提高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至年底,全市已接受普法教育的人数达306万人,占普法教育对象总人数的62.6%。

    3.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以“打流窜、破大案、扫丑恶”为主攻方向,坚持集中打击与专项斗争、专项治理相结合,震慑了罪犯,鼓舞和教育了群众。7~8月,开展取缔卖淫嫖娼活动和清查非法出版物。整顿了东园路文化市场,抓获不法书商18名,缴获非法出版物10万册,查获藏匿点13个。9月以后,为保证第六届全运会的顺利进行,开展集中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大力整顿治安秩序,取得了显著成绩。

    4.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为此,开展了多形式的帮教活动,落实违法青少年帮教责任制;加强对劳动教养人员、妇女教养人员、工读班学员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做好劳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和继续帮教工作,减少重新犯罪;加强对升学落榜生、辍学生,以及学习差、品行差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7月,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青少年教育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联合召开了全市帮教工作表彰大会,使帮教工作引向深入。

    5.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社会防范机制。继续在组织、思想和业务上加强对基层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民政等基层组织以及治保会、调解组织的建设,加强对社会治安专业队、巡逻队、保安队等群众自治组织的领导,进一步发挥这些基层组织和各种防范力量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

    6.进一步落实《广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若干责任制》。巩固、提高和完善各种形式的治安责任制。同时,推广了市二轻局把安全保卫责任制列入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的经验;东山区大塘街治安防范与家庭财产保险相结合的经验;以及在农村推广治安专业队和治安承包责任制的经验,加强了治安防范,减少了刑事案件的发生。

    7.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开展对社会治安出现的新情况的调查研究,探索新的对策。

(李凤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