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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法制 分 目:检察机关 次分目: |
刑事公诉工作
1987年,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刑事案件比上年增多。在刑事公诉工作中,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使公诉案件准确率达到99.9%。这一年,全市检察机关配合公安机关、法院重点打击流窜犯罪和盗窃犯罪;打击抢劫出租汽车司机财物和中、小学生财物;打击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等犯罪活动。及时起诉了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特大刑事罪犯,占全年起诉案犯数的29.9%,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侦查监督方面,发现案件中有余罪未清或案犯漏诉,及时提出意见加以纠正;在审判监督方面,通过审查判决书和裁定书,发现确有错误即依法提出抗诉,准确地惩处了罪犯。
为了提高公诉水平,市检察机关开展了“优秀公诉人、优秀公诉词”的评选活动,有110名公诉人参加评比,考核。各级检察院还通过举办出庭公诉培训班、书记员记录竞赛评比,以及开展模拟出庭公诉等活动,培养锻炼了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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