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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法制
分  目:审判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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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判工作

    1987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属各区、县人民法院开始建立审理行政案件的新业务,受理公民或法人因不服行政管理部门处罚而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全年受理的一审行政案件中,治安行政案件11件、土地行政案件2件、环境保护行政案件2件、城市规划行政案件2件、林业行政案件1件,其他行政案件1件;除林业行政案件1件外,其他均已审结。

(葛启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