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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法制
分  目:审判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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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继承、房屋、债务纠纷案件

    1987年,市两级人民法院受理继承纠纷案件254件,比上年增加48.54%;审结一审继承纠纷案件200件,增加21.95%。受理一审房屋纠纷案件5537件,比上年增加18.09%;审结一审房屋纠纷案件5698件,增加39.3%。在一审房屋纠纷案件中,受理租赁纠纷案件4428件,比上年增加26%(占房屋纠纷案件收案数的80%);审结租赁纠纷案件4571件,增加52.01%。受理一审债务纠纷案件2135件,比上年增加17%;审结一审债务纠纷案件1998件,增加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