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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政治 分 目:广州市人民政府 次分目: |
档案工作
历史回顾 建国初期,广州市党政机关的档案工作分别由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人委)办公厅(设立档案科)领导。1955 年3月,市委办公厅召开了第一次市各级党委机关档案工作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共广州市各级机关档案工作暂行细则》。4月,市委办公厅举办了档案业务学习班,培训档案工作干部。10月,开始组织各单位对国民党时期的档案进行收集和清理。1957年2月,广州市第一次档案工作会议召开,决定市属单位全面推行文书处理部门立卷制度。同年10月,市委、市人委发出《关于广泛深入开展征集革命历史档案的通知》。1958年,组织全市各级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对建国以来形成的档案进行清理。随着档案工作的逐步开展,广州市档案管理局和档案馆于1959年先后成立,各区也相继成立了档案管理机构(档案科)和档案馆。随后,市一级单位逐步设立了档案室(科),配备专(兼)职的档案干部。1960 年,市的工业和城建企业开始建立技术档案。1964年6月,市委、市人委发出《关于加强技术档案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健全了全市技术档案工作。
“文化大革命”期间,档案工作受到严重破坏。至1976年,各级档案管理机构和档案馆才重新得到恢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市档案工作在整顿中获得进一步发展,逐步由封闭型、半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1981年,广州市第一个专业档案馆——城建档案馆成立。市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先后颁布了《广州市城建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广州市科学技术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行政法规。1985年,市委、市政府调整了市档案工作的领导体制,将各区档案局分别由市、区、县委办公厅(室)管理改为由市、区、县政府领导。
市、区、县档案馆的建设不断发展,1982年以来,市及各区、县(芳村、天河区除外)相继兴建或扩建了新的档案馆库。至1987年,各区、县(包括清远、佛冈、新丰、龙门)档案馆库面积由原来1300多平方米增至7000多平方米,馆藏档案共12万卷(册),结构由单一的文书档案扩宽到科技等各种门类。从市级机关到镇(乡)、街道,也先后建立了档案科(室)。各级档案干部的素质和工作效率不断提高。
为进一步发展档案事业,市档案局于1985年与广州大学合办了全省第一个档案干部大专班。各级档案部门也积极培训所属基层单位的档案干部。
档案学的研究有所加强。1982 年成立了广州市档案学会,出版了《广州档案通讯》,推动了档案学的研究和经验交流。
1987年档案工作 按照市政府批准实施的《广州市档案事业发展“七五”(1986~1990年)计划》,1987年,广州市的档案工作继续把改革放在首位,工作重点放在科技档案上。档案业务部门进一步加强了科技档案工作的“三纳入”(纳入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和科研管理),开展了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档案业务指导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于10月召开了市第二次科技档案工作会议,提高了各有关单位对科技档案在经济建设中重要性的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后,市政府召开各区、县和市直单位有关负责人会议,进行宣传贯彻。档案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进一步充实,现全市有档案室(科)1600多个,专、兼职档案干部3600 多人。市档案局与广州大学开办的档案干部大专班(52名学员)毕业。市档案局举办的短期业务学习班,为各部门培训了300多名档案干部,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在全市开展。广州市档案馆新馆库于3月份竣工并投入使用。这一年到各级档案馆(室)查阅的人数和利用的卷数均比上年成倍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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