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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政治 分 目: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次分目: |
办理代表议案
对市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提出的6项议案,至1987 年底,已审议办理了4项,继续审议办理了市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的议案1项,并都作出了相应的决议。
围绕市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广州市社会治安不断好转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提出了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法制教育、充分发挥专政机关职能作用和全面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等措施。
关于认真执行城市规划、坚决制止违章建筑的议案,市政府提出了进一步抓紧制止和处理违章建筑的意见,并决定在各区设立市规划局的派出机构区规划土地管理处,以加强规划管理。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这项议案作出决议,要求市政府进一步编制和完善小区规划、专项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进行遵守城市规划管理法规和执行城市规划的宣传教育,理顺市、区在城市规划管理上的关系,对违章建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为违章建筑进行设计、施工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均应依法严肃处理。
关于继续工程教育问题的议案,市政府从搞好规划、建立基地、解决经费和加强领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这项议案的决议指出:市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协调管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继续工程教育的经费要列入地方财政预算,还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和制度,促使继续工程教育深入开展。
关于增加粮煤供应网点的议案,市政府计划至1990年增建粮店83间、煤店21间,把商业网点建设纳入市政建设计划。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关于办理这项议案的决议中,要求市政府按照“经济适用,布局合理,行业配套,方便群众”的原则,加强领导,组织力量,把这件事办好。
关于解决农村3个地区(清远县石灰岩地区、白云区江高镇地区、番禺县农村地区)群众食水困难问题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专门组织力量深入现场进行调查研究。市政府就解决这个问题提出了具体办法。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关于这项议案的决议中,要求市政府将上述问题纳入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七五”计划,于1990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