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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政治 分 目: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次分目: |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1987年,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共举行了11次会议(第二十四次至三十四次),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广州海事法院和有关部门的工作报告20项,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这些重大事项包括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对城区个体工商业户管理、审计工作、郊县水利工程管理、普及法律常识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及9年制义务教育、第六届全运会广州赛区筹备工作、利用侨资和民族宗教工作等。在8月18 日举行的第三十一次会议上,根据市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的授权,听取了朱森林市长《关于修改三个发展战略纲要(草案)的说明》,审议了经过修改的广州市经济社会、文化和科技发展战略纲要(草案),并作出了通过三个发展战略纲要的决议。决议指出,制定经济社会、文化和科技发展战略纲要,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广州市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这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要求本市各级政府、各系统、各部门联系实际,具体组织实施,保证三个发展战略纲要目标的实现。决议还指出,随着形势的发展,认识的不断深化,三个发展战略纲要还需进行必要的充实和调整。在8月27日举行的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广州市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及1~7月份财政收支执行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继续以“双增双节”为动力,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解决经济效益不够理想、原材料供应紧张和物价上升幅度较大等突出问题,确保年度计划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