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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政治
分  目: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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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和决定

    市委、市政府关于放活科技人员的若干政策规定1987年8月11日,中共广州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关于放活科技人员的若干政策的规定》。主要内容有:鼓励和支持市属科研单位、高校、政府机关及科技人员较集中的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到市属区、县城镇和农村开发农、林、牧、渔业和矿产业,承包、租赁、领办集体所有制企业和亏损的全民所有制小企业,或兴办、经营各种所有制形式的技术机构。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可以采取借用、调动、辞职、停薪留职和兼职等形式向市属区、县城镇和农村流动。他们兴办的企业和技术机构,符合工商企业登记条例的,可优先登记;其收入除纳税外,全部归己。辞职后原单位分配的住房可继续居住较长一段时间。从市区到市属8县工作的,可保留市区户口。行政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停薪留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期满可再签订合同,但累计一般不超过6年,这期间原单位在其住房、子女就业、医疗生活福利待遇方面与在职人员一视同仁。行政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和维护本单位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到除市属8县8区之外的单位兼职。企业单位对作出贡献的科技人员,要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奖励。大、中型企业要通过聘用和借用等各种形式吸引科技人员,其费用可列入生产成本。鼓励、支持离、退休科技人员去承办各类事业,原离、退休待遇不变,等等。

    市委作出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决定 1987年3月13日,中共广州市委对加强广州市的调查研究工作作出如下规定:1.领导干部要亲自做调查研究工作。区、县、局以上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每年要有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时间深入实际调查研究。2.逐步实现领导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对重大问题实行:不认真调查研究不决策;不经过咨询论证不决策;不制定两个以上的可行性方案不决策。3.加强调查研究机构和网络的建设。要形成上下相通、纵横相连、多层次多功能的全市性调查研究网络。4.加强调查研究队伍的建设。要选调一批政治素质好、思想敏锐、具有较高理论和政策水平以及较强文字能力的人员充实调查研究部门。要组织调研人员认真学习,适当放宽他们参加会议、阅读文件的限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调查研究人员的素质和实际水平,任命其为相应级别的研究员。5.加强对调查研究工作的领导。市委每年研究一次全市的调查研究工作,确定重点课题。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人也要亲自抓,经常给他们指方向、出题目,并为调查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

    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双评”活动的决定 中共广州市委、市政府于1987年3月13日作出决定,在全市开展基层评议机关单位和市民评选服务单位的活动。基层评选的机关单位是市直属机关各部、委、办、局(总公司)共113个单位。市民评选的服务单位,1987年先在与人民日常生活关系比较密切的公共交通、房管、饮食服务、国营商店、卫生、粮食、煤炭和公安等8个行业的1136个单位进行。机关单位评选的主要内容是:办事不拖拉推诿,经常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严格按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规办事,工作搞得活,有创新。服务单位评选的主要内容是:把本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体现在日常服务工作上;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各参评单位在定期考核、年终自评的基础上,市部、委、办和综合管理部门由区、县、局(总公司)、市直属企业进行评选;其他各局(总公司)由属下的基层单位和区、县的对口单位进行评选,最后采取投票的形式,评选出10个“广州市直属机关为基层服务最佳单位”。市民评选服务单位则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再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市民投票,评选出最佳服务单位。

    市委、市政府作出加强中等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的决定 1987年10月23日,中共广州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关于加强中等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的决定。主要内容是:1.明确目标,制订规划。到1990年,全市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数应高于普通高中的招生数,老市区要力争有95%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升到各类学校就读。2.坚持改革、发展的方针,以岗位培训为重点,协调各类成人教育的发展。3.采取特殊政策和措施,尽快改变一些基础较簿弱、办学条件较差的中学的面貌。4.改革劳动人事制度和招生分配制度。5.采取多种措施,开辟多种渠道,积极筹措办学资金。6.要按规定配备教师,开辟专业课教师的来源渠道,返聘有教学能力的离、退休教师,加强师范教育,高等院校要支援中等教育。通过这些办法,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7.各级党委和各个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要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关心支持教育,加强教育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