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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卫生局《关于整顿健全三级医疗的请示》的通知(1984年8月13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政府同意卫生局《关于整顿健全三级医疗的请示》,现转发给你们,请研究执行。

    城市划区分级分工医疗预防制度(简称三级医疗),是加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方便群众就近就医,提高防治水平,更好地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的有效措施。当前,以改革的精神对我市三级医疗进行整顿,是完全必要的。卫生部门应做好宣传及组织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配合。

    市政府已决定增加对街道卫生院的经费补贴。同时,贯彻国务院文件的要求,医疗单位实施两种医疗收费。这为我市各级医疗机构的建设提供了较为有利的条件。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应进一步努力,搞好改革,在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的同时,要坚持正确的医疗原则,合理用药,纠正用药上的不正之风。加强管理,努力开创我市卫生工作新局面。

市卫生局关于整顿健全三级医疗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我市六十年代初建立起来的划区分级分工医疗预防制度(简称三级医疗制度),对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加强医疗卫生管理都起了很好的作用。十年内乱使这一制度遭到破坏。近几年来,由于医疗挂勾关系混乱,病人过于集中区以上医院,致使许多医院门诊大量增加,无法全面完成预防、医疗、教学、科研、康复和指导基层等任务。而街道卫生院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使“看病难”、“住院难”等问题更加突出。为此,拟对三级医疗制度进行整顿,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卫生工作要扩大服务范围,面向社会基层,建立健全预防保健网,妇幼卫生网,地段医疗网。实行划区分级分工防治的基本原则是:统一规划,分工防治;逐级指导,保证质量;统筹安排,分级就诊;方便群众,就近就医;保护健康,促进生产。

    二、明确分级分工,健全地段防治责任制

    拟将广州地区医疗单位,按照不同任务和要求,分为三级:

    一级医疗机构:

    中山医学院、广州中医学院、广州医学院的各附属医院、省和市级医院、暨大华侨医院、南方医院、珠江医院等。基本任务是:按划区地段(即现有急救范围的地段),承担对二、三级(逐步过渡到主要接受二级)医疗机构的医疗、预防、培训、科研和工业卫生协作区等业务技术指导;接受疑难、缺科病例的转诊和会诊,承担地段范围的急救,密切与兄弟医院之间的协作支援,不断提高医学科学技术水平。

    二级医疗机构:

    市内各区区级及相当区级的各系统职工医院、卫生所。基本任务是:承担本区、本系统基层第三级医疗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接受其疑难、缺科病例的转诊、会诊。区医院还担负一定的地段预防保健任务。

    三级医疗机构:

    各街道卫生院及相当卫生院的厂、企事业单位的保健站、医疗室。基本任务是:承担本街道地段或本单位的医疗、预防、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学校卫生、工业卫生、食品卫生工作。做好对传染病、职业病、慢性病、肿瘤病、老年病的防治和管理,办好家庭病床,配合街道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对街道、学校红十字卫生站进行业务技术指导。

    三、重新审核和调整医疗挂钩关系

    1.凡有职工500人以上的厂企事业单位,设有医疗保健机构,具备二、三级转诊能力的;或实行劳保医疗的公司以上企、事业单位,可在所在区内的地段范围内,提出一、二级医疗单位各一间,经市三级医疗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和该院订立医疗合约就诊。

    2.凡有职工500人以下的厂企事业单位,或没有医疗保健机构的,均在本区内选择一个区级医院和二十卫生院,经区三级医疗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和该院订立医疗合约,在这级就诊。

    3.按照分级分工的要求,属一级的医疗单位的医院,今后重点要做好接受市内特约转诊及市外挂勾转诊的病人转诊医疗工作,对转诊、特约记帐,公费医疗定点的病人要做到来者不拒,保证质量,做好接诊和方便病人就诊。不属上述范围的自费病人,原则上在病人所在地段的区医院及卫生院就医。

    4.各级医疗机构,都要认真重视做好急诊病人的救治工作,凡按急诊要求进行急诊的病人,不受地段和级别的限制。

    5.专科医院(包括学院附属,省、市的专科医院)的特约挂勾,原则上市内不受限制,凡在二、三级医疗单位挂勾后有缺科的均可转诊。各专科医院根据本院技术力量,工作需要和就近医疗的原则,经市三级医疗办公室审核后,可特约一部分挂勾单位。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的自费病人,由该院作适当控制。

    四、实行桂勾关系调整,实施本方案的各项规定

    1.从本方案公布日起,各医疗单位一律停止自行挂勾特约:原特约挂勾医疗关系在重新定点后即行作废。(公费定点例外)。

    2.本市各厂、企事业单位需要办理特约挂勾医疗关系的,请按规定务必于一九八四年九月十五日前,分别到市、区三级医疗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经审核后,凭证明到各级医疗单位办理,方可就诊。

    3.从九月十六日起按新的分级分工实行划区医疗。凡不遵守本方案规定办理特约者,除急诊外,不予就诊。

    五、加强领导,各方配合,保证方案实施

    1.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广州市整顿三级医疗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由一名副局长兼主任。各区卫生局派出人员参加工作,并成立相应办事机构,完成分工的任务。

    2.抓好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整顿三级医疗的必要性和健全三级医疗制度的好处,使全社会都重视和支持三级医疗工作。请市经委,市工会按系统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支持这项工作。

    3.各级医疗单位要认真做好实施本方案的一切准备工作,深入做好本单位职工的动员,熟悉掌握本方案的内容,安排好接待转诊病人的各项工作,做到热情负责对待转上来的病人,使病人放心,为巩固分级分工医疗作出贡献。

    六、检查总结,巩固提高

    1.在实施一段时间后,要分别组织检查各单位实施情况,总结经验,解决存在问题,采取措施,做好巩固提高工作。

    2.一级医疗机构,要按照分级分工,逐步健全对所属基层医疗单位的技术指导工作,可采取对口挂勾,派下去,送上来订合同等多种办法,以提高二、三级医疗单位技术水平。有些手术、病床紧的病人收治,也可试行转到二级医疗机构去,更好发挥二级医疗机构的作用。

    3.加强区级医院建设。各区要争取在三、五年内,有计划,主动积极地提高区医院的业务技术水平,增加必要医疗仪器和设备,加强技术力量,仪器设备和房屋的“三配套”,加强科学管理,使之办成具有内、外、妇产、小儿、五官、口腔、中医、急诊等科及必要的医技科室配套齐全的综合性区级医院,成为本区内防、治、科、教的技术指导中心,真正发挥出二级医院的应有作用。请各区政府在投资上给予大力支持,请市计委在三、五年内统筹安排一定指标,支持区级医疗单位的发展。

    4.大力办好街道卫生院。各街道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要大力支持卫生院,同卫生院建立特约医疗预防关系,接受卫生院的预防保健指导。卫生院应定期主动上门,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同时要认真加强地段防治管理,细致热情地做好接诊、转诊、会诊(包括本院及请上级医院)以及家庭病床等工作,要文明办院,坚持正确的医疗原则,合理用药,反对不正之风。要加强经济管理,在保证防治质量的前提下,扩大服务范围,组织合理收入,努力提高防治水平,发展街道卫生事业。

    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单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