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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1985年3月19日广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议,批准叶选平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一九八四年市人民政府坚决贯彻执行改革、开放和搞活经济的方针,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完成了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所提出的各项任务,发展了我市政治经济的大好形势。会议对市人民政府的工作表示满意。

    会议认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一九八五年的工作任务和措施是切实可行的。我市各级政府和全体工作人员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从实际出发,敢于用好中央和省给予我市的权限,勇于创新,战胜困难,开拓前进。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改革、开放、搞活要坚定不移,管理、制度、法纪绝不能放松,要以加强管理来指导、促进改革和开放。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把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会议认为,在当前大好形势下,出现了几股不正之风,如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倒买倒卖国家紧缺物资,乱涨物价,滥发钱物,挥霍公款公物请客送礼等。这些新的不正之风,严重违背了法纪,干扰经济建设,破坏经济体制改革,危害极大。对此,市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查明情况,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和纠正,以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深入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团结一致,大鼓干劲,积极生产,努力工作,刻苦学习,为实现今年各项任务,加快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