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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社会、生活
分  目: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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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宗教政策

    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国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也是我国公民一项基本民主权利。“文化大革命”中,宗教政策受到破坏,广州各个教堂、寺观均被关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落实宗教政策方面,广州平反和改正了在“文化大革命”中造成的各种冤、假、错案;解冻了各教的银行存款和房屋租金;退还了被占用的各宗教团体的房产;各个宗教团体均恢复了活动。有100多年历史、中外有名的天主教石室圣心堂,于1979年10 月修复开放。有1,000多年历史的佛教六榕古寺,也于1982年退还佛教界人士管理并开放。各个宗教先后恢复开放了25间教堂、寺观,按各自的信仰、礼仪和制度,举行各种宗教活动,各教信徒享受着国家宪法赋予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

(宗教事务处编写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