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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社会、生活
分  目:人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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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广州市区居民收入状况

    据市统计局抽样调查资料,1984年广州市区居民人均月收入达63.95 元,比1977年增加28.94元,增长82.66%。

    1984年的居民收入,与1977年比较有以下几个变化:

    一、1977年居民家庭收入主要靠全民和集体所有制职工的工资收入。其中靠全民的占64.11%,靠集体的占35.89%。1984年由于实行了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居民家庭收入除全民和集体职工的工资收入外,还有个体劳动者收入和其他劳动收入。其收入比重虽只占居民收入总数的4.62%,但人均月收入水平仍略高于全民和集体职工的工资收入。据对第二季度的测算:非职工户中的个体劳动者的月平均收入达96.3元,全民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93.1元,集体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76.48元。

    二、有的居民家庭,除了全民或集体职工的工资收入外,还有个体劳动者和其他就业者的收入、赡养赠送收入和其他收入。在3,000 户居民家庭中,有就业人口6,926 人。其中全民职工4,431人,占63.98%;集体职工2,173人,占31.37%;个体劳动者169人,占2.44%;其他就业者153人,占2.21%。其收入构成为:全民所有制职工工资收入占56.34%,集体所有制职工工资收入占22.7%,职工从工作单位得到的其他收入包括福利、生活困难补助等占2.21%,个体劳动者收入占2.59%,其他劳动收入占2.03%,赡养赠送收入占1.89%,其他收入占12.23%。

    三、各种津贴、奖金和其他收入增长较大。与1977年比较,全民职工增加的38.05元收入,属工资增长的只占36.58%,属津贴、奖金和其他收入增长的占63.42%。集体职工增加的23.68元收入,属工资增长的只占23.27%,属津贴、奖金和其他收入增长的占76.73%。

(房宝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