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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法制
分  目: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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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爱民活动

    据统计,在1984年春节期间的“爱民月”活动中,广州市公安干警为群众做好事1.8万多件;召开各种大小群众会议700多次,广泛听取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从1984年下半年开始,“爱民月”活动已成为经常性的“做文明警察”活动。

    广州市公安干警积极开展爱民活动:

    1.设立地址查询服务处。该处始建于1957年,设有公开的查询电话,同时接待国内外群众的来访来信。1976~1983年共为4,519名公民找到了失散多年的亲人,1984年,又帮助了383名公民找到了亲人的下落。

    2.设置遗失物品招领处。该处成立于1960年,20多年来,不少群众在这里找回了丢失的款物。

    3.建立户口接待室。该室成立于1959年。主要任务是接待询问有关户政问题的来访。1984年共有353户、1,001人经过他们的帮助,解决了户籍问题。

    4.实行领导干部接访群众日。广州市公安机关普遍建立了“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有的业务处建立了警民联系电话,各派出所普遍建立了警民联系信箱。

    5.实行方便群众的“三上门”制度。从1984年1月开始,各派出所陆续实行“三上门”制度,将已办好的居民证、户口簿和批准入户通知等,及时送到群众手中。仅1984年春节前后的两个月内,各派出所送上门的证件就有7,344件。

    6.设立“迷童室”。从50年代开始,各区公安分局都设立了“迷童室”,临时安置群众送来的迷童。该室备有床铺、药品、儿童玩具等,并雇请了专人进行料理。20多年来,群众从这里领回的亲人数以万计,仅1984年领回的迷童就有834名。

(魏新民)

    

    广州市公安干警到洪德街敬老楼为老人搞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