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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作
1984年,市公安局消防处下设22个消防中队,有978名干警。在市属8个县中,有7个县已建立消防中队,共有各种性能的消防车58台,消防云梯车2台,消防船2艘。近几年,已有一批高层建筑安装了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装置。
广州的消防队员从1965年5月1日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度。1983年1月1日起,消防队伍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市各区和8县都建立有公安消防科、股,较大的工厂企业建立了企业专职消防队。目前全市有企业专职消防队20个,队员476名;全市群众性的义务消防队4,070个,队员139,078名;2,969个单位(包括车间、班组)建立了防火责任制,有防火责任人4,856名。
1984年建立了广州市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所,该所积极开展防火灭火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的研究,先后研制成功了“消防胶靴”、“新型战斗服”、“织物阻燃剂”、“室内消防软管卷盘”、“轻质不燃天花板”以及高层建筑救生设备(缓降器)等一大批消防器材、工具和药剂。广州消防器材厂50年代末仅有160 多名职工,年产值90多万元,现发展到有职工近400名,年产值近1,000万元。
1984年,全市共开展了4次防火安全活动,共出动干警6,523人次,检查了6,644个单位,发现火险隐患3,614处,及时整改了2,761 处。派出消防干警协助分属各单位的236个义务消防队进行灭火训练,受训人数达6,434人;协助20个厅、局、公司单位举办义务消防运动会,参加竞赛人数3,0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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