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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法制 分 目:公安机关 次分目: |
交通管理
1984年底,全市有机动车135,623辆,其中市区有86,623辆,市属8县有49,000辆,每日从外地入市的机动车约3万辆。另有非机动车(主要是自行车)140多万辆。机动车道(不包括8县)总长403.8公里。
目前,市一级的交通管理机构有:市交通防火安全委员会,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市整顿市容卫生、交通秩序指挥部。1984年建立了市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该所与有关单位合作研制的GTC—I型微电脑交通自动控制仪、IC—A带绿闪定周期交通信号机和防老化塑料车牌,曾在公安部举办的全国交通设施技术开发交流会上展出,获得好评。
广州市的交通管理力量不断得到加强和充实,管理办法有所改进,装备和设施也有所增加。1984年1月,组建了一支有70名民警、配备53辆摩托车的交通巡逻队。5月1日起执行市环境保护办公室和市公安局联合发出的《关于严格控制机动车噪音的通告》;6月1日起,全市有24个交通岗把指挥信号灯分别延长至午夜11时半或12时,另有10个使用感应设备的交通岗实行昼夜指挥;8月15日市公安局与市交通局联合组建了交通拯救队,及时排除路障;从9月1日起执行机动车夜间行驶使用近灯光的规定;10月19日市政府印发了《整顿市容卫生交通秩序会议纪要》,加强对马路面的分级管理。在10月以前已实行单向交通的道路有37条,10月15日起,又新增11条,以均衡交通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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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巡逻队正在执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