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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工商行政管理、物资管理
分  目: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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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1984 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继续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积极推行经济合同制,加强经济合同的管理;同时,抓紧了各区、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的组建,以及仲裁员的培训和仲裁咨询服务等工作。

    这一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全市3,000个企业、事业单位的经济合同进行了全面检查;召开了宣传贯彻经济合同法的大会;各企业采取办学习班、讲座等各种形式,培训了企业合同管理骨干约5,000 人,印发了经济合同法规及有关资料5万多册。各企业积极执行经济合同法,推行经济合同制,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检查合同202,133 份,合同的履行约率达84%以上。全市建立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15 个,配备了专职仲裁员33人,聘请兼职仲裁员10人,共处理经济合同311件,比上年增加61%,争议金额共达2,003万元,其中调解93件,仲裁17件,查处违法经济合同201 件。鉴证经济合同3,266份,总金额5.8亿余元,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经济秩序。

    经济合同咨询服务工作开展后,接待信访149件,咨询751件。

(潘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