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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商业、饮食、服务、旅游
分  目:商业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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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改革迈开新步伐

    第一,加快了供销社体制的改革。成立了广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把供销社由全民所有制恢复为农民的、集体的、合作的商业组织,成为经济实体,向农民提供各种服务。第二,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落实各种经营责任制。1984年新增加了16个扩权单位,实行了经营责任制。第三,在市区划出664个年利润在20 万元以下的小百货店、小饮食店、小理发店实行集体承包或转为集体所有制,其中属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的655个,转为集体所有制的9个。这些小型企业已成为真正的独立经营者。第四,恢复商办工业所得利润八成留给企业,二成上缴,增加的利润,全部用于技术改造。对新办的饲料工业和食品工业,免征所得税3年。商办工业研制成功的经省以上有关部门命名的优质名牌产品,给予免征所得税1年。第五,将百货、饮食服务、副食品、糖烟酒行业零售商店的人、财、物和产、供、销全部下放给所在区统一管理,各区按行业成立专业公司,加强了对零售企业的经营管理。

    改革提高了商业企业的经济效益。1984年市属商业系统(包括第一、二商业局、水产总公司、供销社、饮食服务、宾馆;不包括粮油、一级站、煤建、医药)商品销售毛利5.16亿元,比上年增长12.1%,毛利率12.02%;商品流通费2.89亿元,费用水平6.73%,比上年下降5.7%;商品经营利润1.7亿元,比上年增长8.2%。全部企业利润总额2.16亿元,比上年增长1.7%,减去国家拨补亏损后实际缴给国家的所得税、调节税及营业税共1.69 亿元。商业企业流动资金周转4.3次,85天周转一次,比上年快了8天。平均每一个商业职工的销货款7.28 万元,比上年增长17.8%。商业企业的亏损单位从上年的26个减少到2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