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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政治
分  目:群众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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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总工会

    广州市总工会是全市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它的权力机关是广州市工会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1次,由市总工会委员会召集。市工会代表大会的职权是:1,审议和批准市总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2,讨论并决定总工会的工作任务;3,选举广州市总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广州市于1949年10月成立市总工会筹备处。1949年12月16日召开全市工人代表会议,成立广州市总工会筹备会。筹委委员38人。筹备会主任廖似光。1952年9月,召开了全市首届工会代表大会,正式成立广州市总工会,选出工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黄民伟任主席。1955~1979年先后召开了第二至第十次代表大会,1982年11月9日召开了广州市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会上选出广州市总工会第十一届委员会,梁超任主席。

    市总工会所属有40个产业工会、8个县总工会、6个区工会、3个区办事处、5,393个基层工会。还有5个工人文化宫、2个国际海员俱乐部、2个工人疗养院、1个工人休养所、1所工会干校、1所职工业余大学、1个职工技术交流站等13 个事业单位。会员113万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