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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政治
分  目: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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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

    1984年,广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举行了6次会议(第五次到十次)。

    在2月21日~22日举行的第五次会议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赖大超所作的关于广州市区、县和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情况报告和关于清远县、佛冈县选举市八届人大代表名额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占义所作的关于元旦春节期间检查市场物价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提请授予广州市劳动模范称号的报

    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于1984年3月14日举行。原则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提请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远县、佛冈县选举广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会议决定授予陈锦农等128人为1983年度“广州市劳动模范”的荣誉称号。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在3月7日举行的第六次会议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办公厅主任邵源堃作的关于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赖大超代表市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作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增选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的建议名单及选举办法(草案)。

    在5月28日~30日举行的第七次会议上,听取了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筹备小组提出的《关于兴办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初步设想》;副市长石安海作的《赴日参加广州——福冈缔结友好城市五周年纪念活动的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赖大超作的《关于广州市区、县和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修改(广州市人民代表工作暂行办法》和《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人民代表暂行办法》的说明。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拟订本市地方性法规草案暂行规定》、《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人民代表暂行办法》和《广州市人民代表工作暂行办法》。会议还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在8月10日~11日举行的第八次会议上,听取了市政府提请审议的《广州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实施办法》(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占义作的《关于检查我市执行<经济合同法>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赖大超作的《关于清远县和佛冈县选出的广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审查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进一步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的决议;确认清远、佛冈两县人民代表大会所选出的36名广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全部有效。会议审议了《广州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实施办法》(草案),要求市政府根据审议意见,作进一步研究修改,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在9月20日~21日举行的第九次会议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广州市征用土地和拆迁房屋实施办法》(草案)的说明和《关于广州市1984年1至8月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后4个月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征用土地和拆迁房屋实施办法》。会议还就1984年1至8月计划执行情况和后4个月计划安排,对如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加快经济体制改革和老企业技术改造,适当增拨教育经费等问题,提出了审议意见。并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在11月29日~30日举行的第十次会议上,学习座谈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的汇报、《关于广州市落实华侨房屋政策的报告》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房屋搬迁案件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意见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扩大广州市中心区范围和设置天河区、芳村区的议案。会议经过审议,就上述报告和议案作出了3项决议、决定。在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的决议中指出,今后广州市的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要认真处理好发展经济同控制城市人口规模的关系;经济建设同环境保护的关系;现代化建设同继承和发扬历史文化和革命传统的关系。

    会议还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袁文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