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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政治
分  目: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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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届人民代表大会简介

    广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54年7月22日~31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371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广州市1954年财政预算,选举了广州市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通过了六项决议,要求全市人民全面地转向生产建设,大力开展增产节约,提高现有社会主义工业,开展手工业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为完成和超额完成1954年国民经济计划而奋斗。

    大会闭幕当天,即7月31日,广州市并入广东省建制,由直辖市改为省辖市。

    市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于1955年1月15日~19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331人。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广州市1955年财政预算,并作出了决议。会议选举朱光为市长,魏今非、钟明、黄长水、陈志方、薛熖、李民欣、郭翘然、梁湘为副市长,王德等28人为市人民委员会委员;万恩元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于1955年12月7日~11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371人。会议着重讨论了广州市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审查和批准了广州市1954年财政决算和1955年财政预算,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

    市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于1956年4月21日~24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370人。会议总结了1955年的工作,讨论了1956年的任务,并作了决议。决议号召全市人民在社会主义改造胜利完成的基础上,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争取提前完成第一十五年计划。

    广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于1956年11月20日~28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350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委员会两年来的工作报告以及其他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广州市1955年财政决算和1956年财政预算,讨论通过了广州市发展国民经济七年规划(草案)。会议作出了4项决议,选举朱光为市长,钟明、黄长水、薛熖、焦林义、郭翘然、梁湘、李朗如、余美庆、孙乐宜、林志澄、张瑞权为副市长,方少逸等33人为市人民委员会委员。

    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于1957年4月20日~25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370人。会议审查和批准了广州市1956年财政决算和1957年财政预算,并作了决议。

    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于1957年12月11日~15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318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作了决议。

    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于1958年3月7日~14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298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以及其他报告,并作出了5项决议。

    广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于1958年5月25日~29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400人。会议总结了市人民委员会两年来的工作,提出今后5年主要建设工作任务。会议通过两项决议;选举朱光为市长,焦林义、梁湘、李朗如、孙乐宜、张瑞权、杜祯祥、钟明为副市长,方少逸等37 人为市人民委员会委员;选举高昆峰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于1958年9月6日~7日举行。出席这次会议的除市人民代表外,市政协委员、区人民代表和区政协委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市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作出了两项决议。

    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于1959年7月7日~11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333人。会议贯彻了全国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精神,讨论了继续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组织工农业生产和各项工作问题,并作出了决议。会议选举李广祥为副市长。

    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于1960年2月24日~27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390人。会议动员和组织全市人民加速广州工业建设,大力支援农业,为基本改变广州面貌而奋斗。

    广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于1960年11月29日~12月3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418人。会议总结了1958年以来的工作经验,提出今后工作任务和措施,动员全市人民深入持久地开展增产节约运动,更好地发展工业生产,大力支援农业,为实现工农业生产的更大发展而奋斗。会议选举曾生为市长,焦林义、梁湘、李朗如、孙乐宜、张瑞权、杜祯祥、钟明、李广祥、杨毅、罗培元、林西为副市长,方少逸等34人为市人民委员会委员。

    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于1961年10月11日~13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369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作了决议。

    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于1962年5月21日~28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360人。会议传达贯彻了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作了决议。

    广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于1962年12月19日~25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405人。会议总结了市四届人大以来的工作,动员全市人民进一步执行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的方针,广泛深入地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争取工农业生产的新发展。会议选举曾生为市长,梁湘、杜祯祥、李朗如、孙乐宜、张瑞权、钟明、纪锦章、李广祥、杨毅、罗培元、林西为副市长,方少逸等35人为市人民委员会委员;选举高昆峰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于1963年6月26日~29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371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作了决议。会议补选了陈秋安为副市长。

    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于1963年12月23日~27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351人。会议传达贯彻了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精神,总结了1963年的工作,讨论了1964年的任务,并作了决议。

    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于1964年8月28日~31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356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作了决议。

    广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于1965年2月8日~12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471人。会议总结了近两年来的工作,提出了1965年的任务,并通过了决议。

    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于1965年12月2日~5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469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作了决议。

    广州市革命委员会 广州市革命委员会于1968年2月21日正式成立,行使党的机关、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职权。它是在党和国家遭受“文革化大革命”的严重破坏,广大人民群众不能行使正当的民主权利的情况下产生的。

    广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于1981年9月23日~29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770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的工作报告,广州市1982年国民经济计划、财政收支安排初步设想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了3项决议,号召全市人民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所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把广州市建设成为繁荣、文明、安定、优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而奋斗。会议正式成立了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梁灵光为市长,林西、欧初、杨毅、汤国良、左铭、罗培元、钟非、王玄、赖竹岩、梁尚立、陈安良为副市长;选举王丰业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良枫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于1982年7月20日~24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624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的工作报告,广州市1982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及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广州市1981年决算和1982年预算草案及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作出4项决议,强调继续坚持一手抓物质文明建设,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做好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工作,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完成与超额完成1982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于1983年3月7日~11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641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的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通过了6项决议,决定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提前于1983年上半年换届。

    广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于1983年7月13日~19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581人。会议讨论通过了《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纲要》,并作了决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叶选平为市长,赖竹岩、张玉祥、石安海、刘念祖、邓汉光、陈绮绮为副市长;丁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麻云生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于1984年3月14日~18日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570人。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的工作报告,广州市1983年计划执行情况和1984年计划安排的报告,广州市1983年决算和198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决议。会议增选邵源堃为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